米游社 · 大别野

二难诡辩术(一)

来自版块: 生活
0
1
0
文章发表:10-03
来自合集: 每天只说一句话2
所谓「二难诡辩术」,即在论辩的过程中,只列出两种可能性,迫使论敌从中做出选择。但无论对方选择哪一种,结果都对他不利,这样就迫使论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落入自己的控制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二难诡辩术」中,两种可能性,也就是两个假言前提,全都是虚假的。这两个假言都是诡辩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设置的,目的是让论敌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据说,古希腊有个哲学家,教授论辩术、传授诉讼和辩护的方法,通常都要跟学生签订合同。
        一日,有个学生找他学习论辩术。他提出:“你的学费需分两期支付,一半学费在入学时支付,另一半学费在你学成之后,即第一次出庭胜诉后再交付,你同意吗?”学生很快就答应了,两人签订了合同。
        按照规定,学生先支付了一半学费,并学完了全部课程。老师一直等着学生交付另一半学费,但对方学成后一直不肯出庭替人打官司,当然也就不用交另一半学费。老师忍无可忍,决定向法院起诉,指控学生拖欠学费。
        庭审前,师生双方进行了一场颇有趣味的辩论,其中最为精彩的是,他们从真实性难以怀疑的前提出发,却得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结论。
        老师:“如果你胜诉,你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另一半学费,因为这是你第一次出庭,并取得胜诉;如果你败诉,你就必须依照法庭的判决,支付我另一半学费。总之,不管你胜诉还是败诉,你都得付我另一半学费。”
        学生:“老师,你错了!恰恰相反,无论我胜诉还是败诉,都用不着付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胜诉,根据法庭的判决,我当然不用付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那么我也不用付另一半学费。因为我们的合同规定,第一次出庭胜诉后,才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普罗塔哥拉悖论」(“普罗塔哥拉”即故事中的老师)。其实,在这场辩论中,老师与学生,都运用了「二难诡辩术」。
        就师生的辩论而言,他们的立论都是错的,因为他们都违背了逻辑学上的「同一律」规则、概念及判断混乱,从而导致是非标准不统,可谓是彻头彻尾的诡辩。
二难诡辩术(一)
1
0
看帖是喜欢,评论才是真爱:
0 / 1000
  • 全部评论
  • 只看楼主
排序:最早
0
0
1
扫码下载
米游社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