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游社 · 崩坏学园2

瞧这标题起的,文案组一顿吃几个莎士比亚啊

来自版块: 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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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10-22 最后编辑:10-22
来自合集: 地上的


我们都知道这个专辑名称化用了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里的“愿逐月华流流照君”一句,原句中的“逐”、“流”让静态的月光变得动态、主动:“逐”是主动追随,不是被动等待; “流”让月光有了流动的质感,仿佛真能带着思念越过空间。我们联系上下文就可以知道:鸿雁飞不出月光,鱼龙也只能激起波纹,思妇的全部愿望寄托给那道可以同时照见两地的月华,达到一种美好的期许。

说到这里顺便补充一点:中#国#台#湾著名艺术家蒋勋对此有一个超越性地解读,他指出:“人在现实的绝望当中,会产生一些愿望,这才产生了“愿逐月华流照君”这样的句子”,因为现实的阻隔(相望不相闻)是绝望的,而“愿逐月华”不是对绝望的否认,而是绝望本身逼出来的愿望,这种绝望与希望的对比,恰恰强化了感情的表达。这句把现实中的阻隔,转化成了巨大的愿望,而他们之中的联系和中介,就是月光:“月光原本是无情的,可在这一刻,刚好变成将两个隔绝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力量”。

我们接着回到这个文案本身:与《春江花月夜》的原句相比,去掉了“流”,动作更直接、更短促。结尾用“照君明”收束,多了一个“明”字,强调照亮的结果,而不是过程。这使得全句在整体更凝练——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其功能性服务的——因为这是EP标题。审美上最终达到的结果是更偏“聚焦和照亮”,少了一点流动的绵长,多了一点明确的完成感。这和原句那种原句“像一条河,月光带着思念缓缓流过去”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结合剧情来看更表达了夙愿了结(剧情细节在此就不再赘述)。_(吃糖葫芦)

但是这个翻译却更有作者的小巧思:

我们都知道,这篇“孤篇盖全唐”的佳作有很多人试图将其翻译成英文,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版本一般而言是现在最广为人知也最常被引用的版本。许渊冲以“以诗译诗”著称,讲究音美、意美、形美,他是这样处理这首诗的大量异象的:把月光拟人化,翻译为“she”;把“霰”译成“snow”,尽可能的保证了中文诗歌的特有美感,他是这么处理这句诗的:

She sees the moon,

but her husband i#s out of sight;

She would follow the moonbeams to shine on hi#s face.

这里把原句的单一愿望拆成一个完整的英语诗句,明确主语、明确对象(his face),并用“would follow … to shine”把动作收束成目的,这是典型的一种归化策略:功能对等优先于形式对等,把中文的凝练愿望重新组织成读者熟悉的英语抒情诗的句法逻辑,优先保证了英语诗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具体来说他首先完成的是诗功能的转移。俄国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提出过一个概念:“诗功能”,即对信息本身的聚焦,在中文原句里是通过七言诗的凝练和“逐——流——照”的连续动词完成的。许渊冲则把这个功能转移到英语诗的句法中,靠对仗节奏完成:上一行制造“out of sight”的张力,下一行用“would follow … to shine”把愿望收束成一个清晰的目的。

当然我们还知道更早的一个版本的翻译,将中国古典诗歌译成英文的西方译者之一Charles Budd,其代表作品有1912年出版的 Chinese Poems(《中国诗选》)——很不幸的是我试着查了一下和他相关的资料但收效甚微,有熟悉这方面的亲们可以补充一下——在翻译这首诗的时候采取了更“维多利亚后期古典美”的思路,用了大量的倒装和古典词语,以及极富有叙事性的语言。此外,为了画面感和英语诗的习惯,他做了一些增译和重组,例如把“月华”写成“silvery moonbeams”,把“君”具体化为“loved one’s face”:

And fain would she the silvery moonbeams follow

Until they shine upon her loved one’s face.

实际上这是一个倒装句的形式,如果把它还原,那应该是:

And she would fain follow the silvery moonbeams

Until they shine upon her loved one’s face.

——当然我们不能这样做,否则的话这就是散文而不是诗歌了。_(吃糖葫芦)

言归正传,这些早期西方译者喜欢做的一件事叫诗体重述,具体来说是这样的:不是在“翻译中文诗”,而是在用自己时代的诗语重新讲述这个意象。在这里“月华”被具体化为“silvery moonbeams”;“君”被具体化为“loved one’s face”;“流照”被被具体化为“until they shine”的动态过程,月光不再只是一个可以寄托的媒介,而变成了一个可以被“silvery”修饰、可以被“shine upon her loved one’s face”的视觉对象,中国诗的凝练的意象组合被转化成了西方诗的叙事感。实际上,这种做法在早期东方主义译诗里非常常见:不是让英语去适应中国诗,而是让中国诗的情感进入西方诗的叙事与“视觉”习惯。

铺垫了这么多,我们来回到这句“A Lyght of the Mone for Thee”,首先在这里需要科普的是拼写问题,这里的翻译版本采用的是古英语或早期现代英语的拼写方式:“Lyght”是“light”的旧拼法,“Mone”是“moon”的旧拼法,“Thee”是古英语/早期现代英语里的第二人称宾格(相当于现在的“you”),所以,这个标题的现代英语写法应该是“A light of the moon for you”,但是,在表达效果上是完全不同的。

上文提到过的俄国语言学家罗曼·雅各布森有这样一个观点:当语言不再以传递信息为主要目的,而是把注意力转向语言形式本身时,美感就产生了。退出日常使用的形式,更容易被诗功能重新激活,即“诗的美感来自功能的转移”:当一种语言形式不再用于日常交流,它的交际负担减轻了,修辞负担反而加重了。故而这种特意选择的古英语就构成了一种类似于我们读到文言文诗句时产生的美感。另一方面,这里的一些词语本身就带有着现代英语所不具备的意义——比如Thee——比如莎士比亚《辛白林》里第四幕的第二场:

No exorciser harm thee!

Nor no witchcraft charm thee!

Ghost unlaid forbear thee!

Nothing ill come near thee!

Quiet consummation have;

And renowned be thy grave!

这里的“thee”是第二人称单数宾格,直接对死去的人说话。它既不是日常的“you”,也不是完全疏远的第三人称,而是一种庄重又亲密的呼告。早期现代英语里thee可以同时承载两种语气:亲密——比如对爱人、孩子、死者说话;或者庄重——在祈祷、仪式中。这段葬礼上的祷歌正好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对死者的保护性祝愿,用“thee”直接呼唤,一方面是在对亲近的人低语,另一方面又带着葬礼仪式的庄重。

当然在我们耳熟能详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这种直接而庄重的抒情呼告场景更多: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这里的“thee”贯穿全诗,从开头的比较到结尾的“gives life to thee”,都是诗人直接对所爱之人说话。语气是亲密的、赞美的、带着一种诗性的庄重的。

那么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结合剧情,自然就知道这个标题里的“thee”是在呼告什么了(涉及剧情的内容不多赘述)。

另一方面,“A Lyght of the Mone for Thee”这个句式是一个名词短语,没有动词。这种省略主语和谓语的压缩,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诗题、献辞、短句里很常见,比如民谣作家克莱门特·罗宾逊的A Handful of Pleasant Delights(《满载愉快的贵族》),或者理查德·爱德华兹的The Paradise of Dainty Devices(1576)(《雅致集》)都是这种xxx of xxxx的名词性短语句式,效果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其作为EP标题的功能性作用之外,不再选择追求完整的现代英语句子,而是留下一种“未完成的抒情碎片”的感觉,正好对应原句“愿逐月华照君明”那种把思念寄托给月光的动作,浓缩成一个静态的意象。

这样处理之后,原句那种“月光带着思念缓缓流过去”的绵长,被收束成了一个更短、更明确的完成状态。它不再强调追随的过程,而是把照亮的结果直接交给对方。现实里无法跨越的距离,变成了一句可以直接说出口的话:“月光,是给你的”。(完)_(吃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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